2019年10月25日,被告人張某某涉嫌危險駕駛罪一案開庭,因特殊原因,這個法庭設在了被告人家中,安徽省廣德市檢察院派員出庭支持公訴。
案件發(fā)生于2018年4月21日凌晨,張某某駕駛摩托車追尾撞上陳某某停放在路邊的大貨車,張某某倒地受傷。公安民警在處置該起事故時,發(fā)現(xiàn)張某某有酒后駕車嫌疑,經(jīng)鑒定,張某某血樣中乙醇含量為98.6mg/100ml,屬醉酒后駕駛機動車。
案件移送到檢察機關(guān),檢察官在審查該案時,了解到張某某受傷后導致神經(jīng)損傷,經(jīng)醫(yī)治后仍無法正常行走,到案困難。訊問犯罪嫌疑人怎么辦?辦案檢察官決定,到其家中進行。
“那天去嫌疑人張某某家途中,我們的車開到村口一段土路時迷了路,我就下車走一段打聽一下,褲子、鞋子上全沾滿泥土,但那時我的心里只有一個目標,就是早點把案子辦好。到達張某某家中時,看到他臥在床上,翻身都很困難,我又對他很同情。我們表明了來意,一開始他對我們很排斥,我們干脆不提案件,跟他拉家常說些有趣的事,后來見他打開話匣子后,我們就開始跟他講道理、擺事實,最后張某某很主動的配合我們進行了訊問,臨走時,還囑托其家屬留我們在他家中吃飯”。辦案檢察官馮蔚回憶到。
“我們依法對犯罪嫌疑人進行訊問,審查了該案的全部材料,認為張某某醉酒駕駛機動車,其行為已經(jīng)觸犯了《刑法》,應當以危險駕駛罪向法院提起公訴,追究其刑事責任?紤]到張某某的情況,懲罰犯罪的同時也要特殊情況特殊對待,這樣才能體現(xiàn)司法是有溫度的”。辦案檢察官胡衛(wèi)東說到。
經(jīng)過多次溝通協(xié)調(diào)并達成共識。2019年10月25日上午,法、檢兩單位派員前往被告人張某某家中,一張桌子、幾張凳子,臨時組建了這個特殊的簡易法庭,雖然是在被告人家中進行,但整個庭審嚴格遵守法定程序,庭審中,檢察機關(guān)發(fā)表了公訴意見,開展了法治宣傳教育,被告人張某某對檢察機關(guān)指控的罪名及犯罪事實均無異議,并當庭表示認罪。法院采納了檢察機關(guān)的量刑建議,當庭作出判決。
庭審畢,被告人張某某一再囑托其家屬送大家到路口。
從被動到主動,檢察機關(guān)一改傳統(tǒng)的辦案方式,把人民群眾的事當成了自己的事,解群眾之所憂,法的威嚴與溫暖有時候也可以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