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上午,由安徽省馬鞍山市和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彭長兵、彭超、周仕豪等人組織賣淫、協(xié)助組織賣淫、聚眾斗毆等涉惡犯罪案件在和縣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公開宣判,其中惡勢力犯罪集團首要分子彭長兵犯組織賣淫罪、聚眾斗毆罪被數(shù)罪并罰,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十四萬元,其余9名被告人分別犯組織賣淫罪、協(xié)助組織賣淫罪、聚眾斗毆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三個月至六個月不等的刑期。
2016年以來,為謀取不法利益,被告人彭長兵先后糾集被告人丁紅、周仕豪、孫戴維、彭超、蔣磊、卜鑫等人在和縣歷陽鎮(zhèn)多個地點,以暴力為后盾,通過招募、運送、容留等手段組織十多名小姐賣淫。為樹立團伙強勢地位、排擠競爭對手。該團伙通過持械斗毆、隨意毀壞財物、言語恐嚇等暴力、威脅及滋擾手段,在和縣歷陽鎮(zhèn)多個地點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其中組織賣淫、協(xié)助組織賣淫犯罪4起,聚眾斗毆犯罪2起,尋釁滋事違法行為1起。
該組織有明確的首要分子,重要成員基本固定,組織成員經(jīng)常糾集在一起,為非作惡,欺壓百姓,嚴重擾亂經(jīng)濟、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系惡勢力犯罪集團,該院指控的罪名被和縣人民法院全部采納。該案的成功宣判,充分展示了該院依法掃除黑惡勢力的堅強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