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行政檢察
蕪湖無為:踐行“楓橋經驗” 打好解紛“組合拳”
時間:2023-01-28  作者:  新聞來源: 【字號: | |

“我對接訪工作十分滿意”
  “為什么這么多證據,犯罪嫌疑人還被存疑不起訴?我受傷的后果誰來承擔?”64歲的黃某某來到無為市檢察院控申接待室,一臉怒氣地“質問”檢察官?!?br/>  2019年11月,黃某某因瑣事與鄰居發(fā)生糾紛,并引發(fā)肢體沖突。幾個月后,黃某某感覺腰部疼痛并到醫(yī)院就診,經診斷為骨折,傷情鑒定為輕傷二級。但黃某某的腰傷是否因沖突所致,缺乏足夠證據。2021年5月,無為市檢察院作出不起訴決定,黃某某不服,多次信訪反映訴求?!袄先藙倎淼臅r候情緒非常不穩(wěn)定,向我們發(fā)泄自己的怨氣和委屈?!睙o為市檢察院綜合業(yè)務部副主任丁書婷說,對于檢察官的釋法說理,黃某某充耳不聞,極力抵觸?!?br/>  2021年1月,無為市檢察院召開院領導包案推進會,會上,該院檢察長陶笑寒承擔起了該案的化解工作。黃某不認同案件的辦理,這可能是由于釋法說理不到位,善后處理不周全,造成了信訪人黃某某的不理解和一次又一次的信訪。為了解具體案情,陶笑寒前往黃某某所在的鄉(xiāng)鎮(zhèn),了解案件雙方當事人矛盾情況。此后陶笑寒又組織案件評查,重點核實黃某某傷情鑒定結論,查明黃某某受傷原因??紤]到黃某某身體不適,且本案因鄰里矛盾引發(fā),在當地村民之間具有較大影響。 
  2022年2月17日,無為市檢察院在村部會議室召開上門聽證會,邀請律師、村委會主任、偵查人員到場。聽證員經評議認為,在案證據不能形成證據鎖鏈,原案作存疑不起訴是正確的。聽證會上雖有爭論、辯駁,但更多的是傾聽和分析論證,黃某某開始能夠從檢察機關思考、看待問題?!?br/>  聽證會后,無為市檢察院聯(lián)合多部門上門釋法說理,不厭其煩地疏導黃某某情緒,并說服被不起訴人表達歉意。同年3月31日,黃某某簽署了息訴罷訪承諾書。在最后簽字時,黃某某竟強烈要求加上一行字:“我對無為市檢察院的接訪工作十分滿意。” 
  “結婚時一定給你們送喜糖” 
  “孩子媽媽已經10多年沒有消息,因為冒名登記問題始終解除不了婚姻,我現(xiàn)在什么辦法都沒有了,走投無路了?!?022年5月,邢某某來到無為市檢察院訴說自己的困境。 
  2005年8月,邢某某與趙某某在原無為縣民政局登記結婚,由于趙某某尚未達到結婚年齡,便使用其姐姐的身份信息登記,婚后育有二女。2012年左右,趙某某離家出走,至今未歸。2021年5月,邢某某向趙某某戶籍所在地某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法院裁定駁回起訴。同年8月,邢某某向無為市民政局申請撤銷婚姻,根據相關法律規(guī)定,邢某某與趙某某的婚姻登記不存在脅迫情形,故未予受理。同年12月,邢某某向無為市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無為市法院以其訴訟超過起訴期限為由,裁定駁回起訴。因多次向民政局和法院等部門反映情況無果,走投無路的邢某某抱著最后一絲希望來到無為市檢察院,希望檢察機關可以解除背負在他身上的“婚姻枷鎖”?!?br/>  “接到申請后,我院立即對案件進行審查,認為法院駁回起訴并未違反法律規(guī)定,但邢某某申請撤銷婚姻登記訴求合情合理,故決定對此案開展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睙o為市檢察院第四檢察部主任朱俊麗介紹說,為查明該案婚姻是否應當被撤銷,我們通過走訪當地村委會、鄰居等,證實趙某某確實曾與邢某某結婚共同生活,兩人婚后感情較好。同時在調取與邢某某登記結婚的趙某某信息時發(fā)現(xiàn),其戶籍信息自2012年遷出后,再無落戶信息?!?br/>  通過邢某某女兒提供的手機號碼,承辦檢察官隨即到無為市公安局調取相關信息,篩選出了10個同年齡段姓名相同的女性,讓同村村民辨認。同時聯(lián)系趙某某戶籍地檢察院,協(xié)助調取邢某某起訴離婚卷宗、張家姐妹戶籍及家庭人員關系原始登記信息等材料,查明與邢某某結婚系趙某某。2022年5月,無為市檢察院就該案召開化解行政爭議聽證會,邀請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基層組織等擔任聽證員。圍繞案件基本情況、審查認定事實及證據,與會人員就民政部門是否應當撤銷婚姻發(fā)表意見,經閉門評議,最終一致同意撤銷該起婚姻登記?!?br/>  2022年7月6日,無為市民政局作出“撤銷《結婚證》決定書”,邢某某的訴求最終得到妥善處理,再次恢復了“自由身”。“等我將來結婚,我一定來檢察院給你們送喜糖。”邢某某感謝說?!?br/>  13封感謝信都有動人故事 
  “在此,感謝黃檢察官和劉檢察官,萬分感謝他們,為我的家庭解決了很大麻煩?!痹跓o為市檢察院接待大廳里,筆者看到了13封字跡略顯笨拙卻十分質樸的感謝信。每一封感謝信的背后,都有一個令人動容的故事?!?br/>  1967年出生的許某某是無為市劉渡鎮(zhèn)的村民,本身患有肢體殘疾二級。2020年8月,被告人許某和被害人許某某因瑣事發(fā)生爭吵和肢體沖突,導致許某某左側肱骨骨折。經鑒定,許某某損傷程度為輕傷二級。2021年12月6日,無為市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許某有期徒刑6個月,宣告緩刑1年。被害人許某某系2014年建檔立卡貧困戶,2016年脫貧;受傷住院治療花費大量費用,且未獲得足額賠償。面對因案返貧的情況,無為市檢察院在充分考慮擬被救助對象殘疾人又因刑事案件致輕傷二級等情形后,主動為許某某申請了國家司法救助。考慮到許某某行動不便,檢察官多次下鄉(xiāng)進行救助線索核查、材料收集、聽取意見、協(xié)助辦理領款手續(xù)等工作。 
  無獨有偶,一封從無為檢察院綜合業(yè)務部寄出的司法救助回訪信回執(zhí)也靜靜地擺在控申干警案頭。不足10歲的小聶在3歲時就遭遇了父親因交通肇事離世、母親離走等變故,只能同年老多病的爺爺、奶奶一起共同生活,但因案件造成家中無勞動力,兩位老人獨自撫養(yǎng)小孩,缺乏收入來源。雖然案件辦理中獲得了部分賠償,但是大部分用于案件及喪事的辦理,剩余部分被其母親帶著離家出走。當地政府在2018年建檔立卡將小聶列為低保貧困戶進行幫扶。了解情況后,無為市檢察院主動為小聶與爺爺、奶奶申請了國家司法救助金?!?br/>  為切實保障小聶的合法權益,確保救助金??顚S?,無為市檢察院多番走訪、匯報、核查、溝通,通過當地村委會、銀行、近親屬“三方監(jiān)管”的方式分期發(fā)放救助資金,力求保障孩子順利完成學業(yè)。為呵護小聶的健康成長,控申干警更是通過看望互動、暢通信件等方式做到“心靈有約”。 
  “如今我還是小聶的‘心靈有約一對一幫扶’聯(lián)系人,平時經常和他的班主任溝通他的學習狀況?!睙o為市檢察院綜合業(yè)務部副主任丁書婷說,在六一兒童節(jié)的時候,我們邀請了小聶來參加“以法之名保護少年的你”主題未成年人法治手繪畫廊活動。小聶還把他畫的畫讓他嬸嬸用微信發(fā)給了我,看到畫時,讓我感覺到他對生活的無限向往和美好憧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