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行政檢察
黃山屯溪:“我知道如何取證了!”
時間:2021-08-09  作者:  新聞來源:SRC-25708896 【字號: | |
       “感謝檢察官教我如何取證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解決了我的一件煩心事!”黃山市屯溪區(qū)居民朱某某激動地說。今年7月,朱某某與房屋中介人謝某某關于中介費及購房意向金的退款問題,在屯溪區(qū)檢察院檢察官的釋法說理下獲得圓滿解決。 
  據(jù)悉,朱某某為購房向房屋中介人員謝某某支付中介費及購房意向金共計3.5萬元,后因謝某某處理不當導致未能成功交易,謝某某在退還款項上含糊其辭,行動上推諉消極、刻意回避。朱某某向律師咨詢,律師認為雙方?jīng)]有簽訂書面中介服務合同,微信內容尚不足以證明主張退款成立,勝訴把握不大。 
  他從媒體上得知檢察機關正在開展為民辦實事活動后,遂一紙書面申請?zhí)峤坏酵拖獏^(qū)檢察院,尋求法律幫助。該院檢察官在接到書面申請后,立即開展信訪化解工作。在全面審查朱某某提供的證據(jù)基礎上,結合其陳述,承辦檢察官就該糾紛的法律性質、證據(jù)要求、取證方式、救濟途徑為朱某某進行了詳細的釋法說理。朱某某按圖索驥,很快固定了基本訴訟證據(jù)。為進一步徹底解決矛盾糾紛,承辦檢察官秉承客觀公正的司法理念,召集雙方面對面溝通,最終達成諒解協(xié)議,謝某某表示會盡快籌錢退款。至此,這起矛盾糾紛得以實質性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