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號下午4點,處理完手頭的工作后,涇縣檢察院民行科科長趙宗躍匆匆趕往涇縣琴溪鎮(zhèn)馬鞍村,進行一起民事糾紛調解。
事情原本不復雜。馬鞍村村民王強想重建自家將要倒塌的廚房,可是因為鄰居楊剛在家門口修建了院墻,使原本的路變得只有1米寬了,王強運送建筑材料的農用拖拉機不能通行。王強想讓楊剛將院墻拆除并向院內縮回一些重建,楊家不肯。后馬鞍村委會、琴溪鎮(zhèn)政府和鎮(zhèn)土地所都進行了協調,楊家就是不肯。王強向涇縣法院起訴請求排除妨礙,涇縣法院進行調解,無果。王、楊兩家矛盾不斷升級。為此,王強到涇縣檢察院民行科申訴。趙宗躍了解情況后,認為王強如果向檢察機關申訴請求檢察監(jiān)督,需等該案經法院裁判以后,王強不服裁判方可,這樣的話,該糾紛一時就得不到有效化解。為了更好化解矛盾,趙科長決定介入該案進行調解。于是便出現了開頭的一幕,趙宗躍與該縣司法局、信訪局、法院等單位工作人員以及王、楊兩家該案的代理律師聯系,并取得支持,共同前往村里進行現場調解。
趙宗躍先到王強家實地查看了廚房以及進出的道路情況,證實了王強所說,后到楊剛家了解情況,楊剛妻子告訴趙宗躍,其院墻是砌在老房子的宅基地上,并未侵占王強家的道路,并對王強向琴溪鎮(zhèn)國土所舉報、向涇縣法院起訴等做法很氣憤。趙宗躍經過現場查看和走訪,證實了楊剛妻子的說法。他從王強家的實際困難、兩家鄰里關系的和睦、社會穩(wěn)定的維護出發(fā),提出楊家將院墻向院內移,院墻拆除重建全部由王強家負責,同時給予楊剛家一定的經濟補償的方案。經過趙宗躍耐心細致的工作,入情入理的調解,楊家答應了將院墻向院內移一些。但兩家對院墻內移多少距離又產生分歧,一時調解又陷入僵局。趙宗躍兼顧這兩家意見取中間數,親自用皮尺測量道路寬度,畫出院墻內移以后的具體位置,請兩家直觀地看院墻內移后的狀態(tài),最終確定了兩家都能接受的院墻內移距離。
經過一番公正、細致的工作,最終王強、楊剛談妥了經濟補償數額,在各個單位工作人員及雙方律師的見證下,達成了一致的調解意見,握手和好。王強隨后撤訴,給該院民事行政科送來了“民行檢察解民憂,化解矛盾促和諧”的錦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