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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史?】這一天,最高人民檢察署成立了
時間:2021-05-24  作者:  新聞來源: 【字號: | |

  人民檢察署的建立 

  根據(jù)《中國人民政治協(xié)商會議共同綱領(lǐng)》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組織法》的規(guī)定: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組織最高人民檢察署,作為國家的最高檢察機關(guān)。最高人民檢察署的職權(quán)是:“ 對政府機關(guān)、公務(wù)人員和全國國民之嚴格遵守法律,負最高的檢察責(zé)任?!?span style="box-sizing: border-box; font-weight: 700; margin-right: 0px; margin-left: 0px; padding: 0px; border: 0px;">1949年11月1日,最高人民檢察署正式辦公。 

【檢察史?】這一天,最高人民檢察署成立了

  最高人民檢察署的辦公地,位于北京司法部街72號。1958年被拆除。 

  最高人民檢察署的設(shè)置 

  1949年10月22日,最高人民檢察署檢察委員會議在中南海勤政殿舉行第一次會議, 會議由羅榮桓主持,全體成員出席。羅榮桓宣布最高人民檢察署成立,并要求盡快制定檢察署組織大綱,從速建立機構(gòu),開展檢察工作。會議對最高人民檢察署的組織機構(gòu)和干部配備問題進行了討論,并推舉了李六如、藍公武、羅瑞卿、楊奇清、周新民五人為檢察署組織大綱的起草人。 

  1949年11月1日,最高人民檢察署啟用印信,正式辦公。次日,最高人民檢察署檢察委員會議通過《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檢察署試行組織條例》,并報請中央人民政府審批。同年12月20日,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澤東批準了這個條例,這是新中國關(guān)于檢察制度的第一個單行法規(guī)。 

  【檢察史?】這一天,最高人民檢察署成立了

  最高人民檢察署按中央人民政府發(fā)布的啟用“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檢察署”印信令正式辦公 

  地方各級人民檢察署的建立 

  1950年1月29日,中共中央轉(zhuǎn)發(fā)《最高人民檢察署關(guān)于建立機構(gòu)與開展工作的通報》,要求各大區(qū)中央局、分局和省、市委保證其實施?!锻▓蟆?提出重點建立、逐步發(fā)展的方針,確定了各級機關(guān)的名稱和設(shè)置。 

  1950年2月21日,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澤東批準了《最高人民檢察署九五〇年工作計劃綱要》,明確1950年檢察機關(guān)的首要工作是建立各級檢察機構(gòu)。 

  為了加速檢察機構(gòu)的建立和檢察干部的配備,1950年8月,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澤東批準了最高人民檢察署制定的《各級檢察署工作人員任免暫行辦法》。 

  鑒于一些地方建立檢察機構(gòu)進展不快,1950年9月4日,中共中央再次向全黨發(fā)出了《關(guān)于建立檢察機構(gòu)問題的指示》,強調(diào)指出檢察機關(guān)是國家的法律監(jiān)督機關(guān),是人民民主專政的重要武器,必須加以重視,要求在1951年普遍建立各級人民檢察署。 

  在1950年內(nèi),先后四次分別由中共中央發(fā)布指示和經(jīng)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澤東批準下達文件,督促檢察機關(guān)的建設(shè)。這充分表明中共中央和中央人民政府對檢察工作的重視。1950 年年底,最高人民檢察署設(shè)在全國五大行政區(qū)的檢察分署全部建立,全國50個省、直轄市和省一級行政區(qū)有47 個建立了檢察機構(gòu),并在一些重點專區(qū)和市、 縣建立了人民檢察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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